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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淄博—周村古商城”杯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方案

作者:寿光阳光旅行社    日期:2013/4/8 9:27:22    查看:2817次    

《娘》剧照

《大染坊》剧照

《旱码头》剧照

《活着》

 

  微电影是当前的一种新兴文化业态,有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光明的发展前景,特别受青年人的喜爱,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宣传途径。2012年7月15日,中国微电影创作基地在周村古商城正式挂牌。挂牌后,围绕周村古商城景区的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微电影爱好者创作了一批内容健康、格调清新的微电影。为扩大周村古商城作为中国微电影创作基地和山东省著名影视拍摄基地的影响,宣传周村古商城浓厚的商业文化和民俗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魅力淄博——周村古商城”杯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魅力淄博——周村古商城”杯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凡是对微电影感兴趣的各大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师生、专业视频创作者、草根原创作者、视频爱好者及广大拍客等创作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山东电视台
  主办单位: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周村区委宣传部 周村区旅游局 
  媒体支持: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红网、中国江苏网、新浪网、和讯网、大众网、齐鲁网、国际在线、中国第一旅游网、中国企业新闻网、优酷网、土豆网;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体育频道《生活新锋尚》、淄博电视台;中国旅游报、大众日报、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时报、山东商报、都市女报、城市信报、青岛早报;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经济频道、淄博交通文艺广播、FM92.6淄博音乐广播、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旅游世界》杂志社、《半岛魅丽》杂志社等。
  四、大赛赛程:
  (一)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2013年5月1日——10月31日
  征集方式:
  1、实物资料报送: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连同存有作品、以及花絮、剧照和海报(如果有)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组委会,注明“魅力淄博——周村古商城杯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字样。
  2、电子资料报送: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网上报名表(网址:http://hanmatou.com),另附主创人员的简介、照片以及参赛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邮箱:gushangcheng123@163.com)。
  (二)作品评选
  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主办方对所有提交参加大赛的微电影进行评选,统计参赛视频在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的累计播放量,占30%分值;特邀省内外专家评审团评选打分,占70%分值;两分值相加确定名次。
  (三)颁奖典礼
  时间:2013年12月
  地点:周村古商城景区(山东电视台现场直播)
  五、参赛规则:
  1、作品围绕“魅力淄博”主题,内容必须与周村古商城景区(含景区二期工程汇龙湖片区)及淄博地区人文景观或历史文化内容有关,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作品内容不得包含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信息及镜头,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所有参赛影片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未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3、主办方将做好版权保护工作,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农村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4、作品题材不限,拍摄时长在5—12分钟。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参赛作品规格需为16:9 720P,上交作品格式为:FLV、MP4、MPG~,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所有入围总决赛评选作品均在山东电视体育频道晚间黄金时间播出。
  5、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
  6、获奖作品的证书等,以申请表所填信息为准。
  7、凡到周村古商城景区创作拍摄的团队和个人,可在景区北口售票处提交报名表,提供拍摄团队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办理“魅力淄博——周村古商城”杯全国微电影拍摄临时工作证(每个工作证收取押金50元,此押金提交作品时退还),凭工作证免费可在景区各景点内进行拍摄,并免费提供与景区有关的历史文献资料。景区为拍摄团队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包括免费使用景点内的服装、道具,联系群众演员等,具体要求可与景区工作人员协商,并可为创作团队预定食宿。
  8、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奖项设置:
  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 1名  奖  金50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300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10000元;
  优秀奖10名 奖金各 2000元。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请获奖者自行纳税。优秀作品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有关数字影视大赛活动。
 

“魅力淄博——周村古商城"杯全国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3年3月25日


来源:山东旅游政务网
整理:寿光阳光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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