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山东潍坊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4年乡村旅游发展资金790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主要用于支持潍城区、诸城市、临朐县的乡村旅游规范县规划补贴及昌乐县、临朐县的乡村旅游改厨改厕奖励。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提升旅游业的综合竞争力,省财政自2013年开始设立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区域和项目规划及资源保护,“农家乐”改厨改厕工程奖励,对乡村旅游重点市、县(市、区)、旅游小镇和特色村的奖励,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及宣传营销等。
我市按照省旅游、财政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旅游的有关管理规定,认真研究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积极规划筹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旅游业基本情况、项目发展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反映问题,获得乡村旅游发展资金790万元。
来源:潍坊晚报
整理:
寿光阳光旅行社